党员发展

常熟理工学院学生党员“先锋模范”责任制

发布时间:2013/06/08 14:26:00   发布人: 浏览次数:

为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精神,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,促使学生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,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,创建优良学风与文明校风。决定建立《学生党员“先锋模范”责任制》。

责任内容如下:

一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自觉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、政治学习和党组织生活。做到不无故缺席,有事请假。

二、学习勤奋刻苦,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,争做创建优良学风的带头人。承诺每学年综合测评达班级中等以上,力争获得三等以上(含三等)奖学金;通过系科要求的英语等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;争当“三好学生”。

三、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在班级、宿舍等的集体活动和日常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。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,推进校园文化建设;自觉搞好个人卫生,带头搞好宿舍卫生,积极参与文明宿舍评比活动,努力争创“文明宿舍”和“雅室”荣誉称号。

四、弘扬社会公德,尊敬师长,诚恳待人,注重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。在与校内外个人及有关单位交往、交流过程中,自觉维护学校利益,杜绝有损国家、学校利益和声誉的行为。

五、加强党性锻炼,维护党组织、集体的团结和统一。不参加或组织任何小集团和非法活动;不搞两面派行为;不挑拨他人关系。

六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。认真做好团支部、学生会工作,指导帮助班、团委开展班级活动;加强对同学的正面引导教育,做好各方面的上下沟通,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工作,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。

七、密切联系群众,主动关心帮助同学。履行入党联系人职责,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与考察,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人的思想汇报,及时与申请人交流反馈,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,并深化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国情、党史的了解和认识,提高理论素质;做好发展考察工作及相关的材料管理,确保材料规范完备。

八、做精神文明建设的模范。带头执行学生基础文明规范,立文明观念,做文明学生,创文明校风。毕业生争做文明离校的楷模。

九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
以上几点本人自愿向支部承诺并保证做到!恳请支部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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